對於我一個家庭主婦而言,外遇的丈夫就是天,家庭是她的所有,她的全部。
當有一天.,外遇的丈夫親口說,我從沒劈腿交過女朋友,我要劈腿交女朋友。
當有一天.,丈夫無預警說,如果我外遇做了對不起妳的事,妳要原諒我。
當有一天,丈夫問她說,怎麼不能像別的女人一樣,為他找一個外遇的伴。
當有一天,丈夫為了妳正盯著他,他急著要參加外遇的女人晚上的開會。
忘不了,那一天,結婚以來第一次他凶狠的把腳用力的打在我身上,忘不了,他拖我到樓梯轉角處,想要強行把我雙腳拖下來,那時候我的反抗已經不是夫妻在打架,而是有點害怕的像在逃命的感覺。就為了一個外遇的女人。
忘不了,我正在管教孩子的時候,我站在樓梯間,他推我一把,他說他有抓住我,事實上是我靠在牆上才沒有失去重心掉下去。
忘不了,.離婚後搬到公寓12樓同居,上面就是頂樓陽台,他問我要不要刺激,像電視一樣站在陽台邊緣。
忘不了,離婚後同居的3個月,他的漠視,我動輒其咎,我的推擠反應招來是拳打腳踢,連女兒也遭魚池之殃。這是他所謂的要照顧我們,是他所謂等半年,要重新辦結婚登記。
忘不了,他揮拳在我臉上,我的臉淤青不敢出去見人,不敢回娘家。後來我才想起有一次我到公司,看見外遇的女孩子眼角淤青,我想她被家暴過。公司裡外遇的女人,會說她們的外遇有多辛苦,難道我沒有婆媳問題嗎?孩子教養問題嗎?經濟壓力問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