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縣大園鄉民李忠財與妻子周錦惠離婚後仍同居,但關係降到冰點,周女搬離,他竟拿生魚片刀殺害周女後姦屍,並載屍躲到新竹市汽車旅館,桃園地院依殺人等罪判處18年2月徒刑。
98年12月5日晚間,李忠財躲進周女汽車的後車廂,隨著她開車到大園鄉周女的弟弟住處時,從後車廂跑到駕駛座,拿刀架住周女脖子。
周女雖機警按喇叭,弟弟聞聲查看還意圖制止,反讓李忠財抓狂,先刺傷周女右手,朝左胸猛刺一刀,再將她推向副駕駛座後,跳上駕駛座開車逃回中壢租屋處,這時身旁的周女已經傷重死亡。
李忠財揹著周女返家清洗血跡後,還性侵屍體,隔天開車載屍躲汽車旅館喝農藥自殺未成,被警方逮獲,他坦言,跟周女結婚多年,96年離婚後,他不願分手,兩人租屋同住,周女不滿他暴力相向,98年搬出與周的弟弟同住。
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當庭向法官請求死刑判決,但法院調查,李忠財為了制止周女按喇叭,臨時起意殺人,無須與社會完全隔絕才能矯正,判處18年2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