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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外遇

關鍵字: 外遇

小心!發曖昧簡訊也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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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曾姓男子,與同事陳姓妻子過從甚密,兩人年紀差十四歲,仍不畏壓力談起不倫婚外情姐弟戀。
多日後陳妻攜子離家不歸,陳某拿出曾姓男子傳給妻子「誰叫妳是我的老婆呢!」等簡訊翻拍照片,而控告曾某。
但檢方認為,簡訊無法證明兩人有姦情,起訴不處分。
陳某提出的簡訊照片包括,「我倆是超級的相愛」、「好喜歡你吻我,每一次的接吻都是如此的深刻,就像我們的愛!」字字深情甜蜜,並指這些簡訊就是曾某發送給妻子的。
檢方認為,這些簡訊文字雖然曖昧,但卻無法證明曾某與陳妻曾發生不倫婚外情產生性關係,也難以推斷曾某在引誘陳妻離家時就有姦淫意圖,簡訊內容更無誘拐陳妻脫離家庭的訊息,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三年前陳姓男子介紹妻子與曾某結識,兩人雖然年紀有差距,但仍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陳妻時常因與丈夫感情不睦向他訴苦,他也曾基於朋友立場到陳某家中調解,陳某夫妻感情早有裂痕,並非他是婚外情的第三者唆使陳妻離家。
陳妻證詞則與曾某如出一轍,表示與丈夫感情早就破裂,面對這樣的婚姻早已心灰意冷。陳妻說,前年與丈夫大吵一架後心情不好,不想面對丈夫,只好帶著兩個兒子返回娘家,全出於自願並非受曾某引誘,離家期間也未曾與曾某同居。
婚姻關係外遇中的第三者,常是身邊的熟人,或許當事人對於情感應拿捏得宜,否則越陷越深,而難以抽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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