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北縣劉姓男子覬覦女鄰居美色,爬窗侵入女方住處,用白T恤反拉遮住頭部,讓被害人誤以為「見鬼」,嚇到無法動彈,性侵得逞,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依入侵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6個月徒刑。
39歲的劉姓男子跟頗具姿色的50多歲熟女被害人是鄰居。他向法官坦承,平時就對被害人很有好感,但被害人不認識他。
97年11月5日凌晨4點,劉男被控涉嫌在酒後利用窗戶爬入女子住處,先躲在被害人的床下,後站起來,用白T恤反拉蓋住頭,企圖掩飾長相,伺機性侵。
色狼開口 才知不是鬼
被害人當時已入睡,在昏暗中看見劉某,誤以為見鬼,嚇得魂飛魄散。劉男性侵時,還開口安慰被害人,「妳不要害怕,我不會傷害妳。」被害人才發現「不是色鬼,是色狼」,但因害怕受傷而沒有反抗,讓劉男得逞。
色狼躲三峽 半年不敢回家
可惡的是,劉男犯案後沒有立即離開現場,還大剌剌地躺在床上跟被害人聊天,在被害人苦苦哀求下,劉男才離開。被害人隨後打電話通知家住附近的姊姊,姊姊隨即趕到,才驚覺原來曾在樓下撞見劉男且兩人相識。
劉男事後跑到三峽山區躲藏,長達半年不敢回家,最後仍被警方逮捕。劉男在法官審理時,認罪坦承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