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歲醉狼 神明前性侵70歲婦

| 上一則 | 下一則 | 友善列印 | 回上層 |

〔記者鄭淑婷/台北報導〕人神共憤!惡男神明前性侵老婦,檢察官痛斥手段兇殘,具體求刑10年,板橋地方法院法官考量雙方已以25萬元和解,依施以凌虐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徒刑。

 

惡男汪姓男子出庭時,當庭承認踹打老婦,但否認性侵,表示當時喝醉酒,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今年3月某日凌晨2點,台北縣70歲老婦發願幫神明做事,獨自到到土地公廟擦拭桌椅,忽然遭滿身酒氣的31歲汪姓男子推倒在地,猛踹、毆打長達1小時,老婦哀號,想爬出求救,但被汪某拖回廟內地板,當著神明面前,慘遭以手指性侵。

 

汪某性慾大起,脫掉自己褲子企圖進一步逞獸慾,警方巡邏車正好經過,老婦奮力高喊「救命啊!」員警衝過來營救,只見老婦滿臉是血、下半身赤裸,站在旁邊的汪某只穿一條內褲,神色驚慌,滿身酒氣,立刻將他帶回警局偵訊。

 

附近居民表示,案發時附近居民大多在睡夢中,但廟宇附近有不少住家,汪某實在太膽大妄為。

 

汪某擔任送貨工,當天與友人喝酒,酒醉後被友人送回家,沒想到他未進家門,反而前往土地公廟逞兇。

 


回到最上面

將本文收入書籤:
UDN MyShare HemiDemi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You Push Technorati baidu 365key Del.icio.us Digg 其他更多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