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在2年前結束婚姻,今年37歲的她說婚姻2年老公就外遇了,她也找過第三者談判,但只是一連串更傷自尊的過程,於是她決定快刀斬亂麻,不要前夫給她任何費用,只要兒子。
現在她的兒子白天還是給住在對門的公婆帶,但在心境上,她已將前夫當成弟弟,不再想過往,只想給兒子快樂的未來。
曾在銀行業服務的小姐,在和老公結婚6、7年後,覺得兩人恐怕不能白頭偕老,理性地協議離婚了。離婚之後,她總是告訴孩子,父母離婚是社會中很正常的現象,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事,離婚就是其中之一。
幼稚園的老師告訴她:「父母用什麼態度來面對離婚,孩子就用什麼態度來看待婚姻」離婚後,她和前夫的關係就像朋友,前夫仍舊可以做爸爸的角色來探望孩子,扶養孩子。小姐說:「離婚對我來說,是婚姻的選擇;但對孩子來說,我現在努力做好快樂的單親媽媽是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