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遺百萬被領 兄告弟侵占

| 上一則 | 下一則 | 友善列印 | 回上層 |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親兄弟明算帳!苗栗縣苑裡鎮鄭姓男子,在母親過世後,將她的農會存款115萬多元提領一空,被兩個哥哥控告涉嫌侵占。檢方調查,認為他長期照顧母親並給生活費,這筆存款難以認定全屬鄭母所有,不構成侵占,因此不起訴處分。

 

弟長期照顧母親並給錢

 

鄭母是在98年3月間過世,鄭姓男子的兩個哥哥指控他,將母親名下的農會活期存款115萬多元提領一空,他們有權繼承,他卻拒絕分配,占為己有。

 

鄭姓男子反駁說,兩個哥哥在40年前就已搬出去,從此之後沒有回來同住,母親與已經過世的父親都是由他跟弟弟照顧、奉養,直到71年分家產後,兩個哥哥才每個月拿1000元回來。

 

92年母親身體欠佳,將存摺、印章都交給他保管,需要用錢時,除非金額較大如醫療、紅白帖等支出會去提領母親的存款支用,否則都是他自掏腰包。他與弟弟也會將賺的錢拿一些給母親,所以母親的存款是他們賺來存在母親名下。

 

難以認定存款全屬母親

 

但兩個哥哥主張,這筆錢是母親生前的存款、每月領到的老農年金以及每月他們給母親的生活費1000元所累積,屬於遺產,兄弟應該均分。

 

弟獲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為,鄭姓男子受母親託付保管存摺與金錢,與母親存在同居共財的關係,兩人的金錢確實有發生混同的可能性,雖因鄭母死亡,未能明確清算,但很難認定他有侵占意圖。

 


回到最上面

將本文收入書籤:
UDN MyShare HemiDemi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You Push Technorati baidu 365key Del.icio.us Digg 其他更多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