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林姓男子失業後擺地攤,許姓妻子則升上公司經理,面對女強人的陰影,他拒絕和妻子同房,上網去找援交妹解決生理問題,又因不斷虐待妻子和把脾氣發在孩子身上;桃園地院昨天判准離婚,子女監護權歸他妻子。
桃園地院調查,卅六歲的許姓婦人和她卅八歲的林姓丈夫住桃園縣,原本都是上班族,兩年多前林姓男子被開除,之後擺地攤為生,月入二到三萬元,常喝酒消愁;許姓婦人因業績好,從直銷業務員升上經理,月薪十多萬元。許姓婦人指出,丈夫可能覺得比不上她,開始脾氣暴躁,酒後虐兒,包括用皮帶抽打、打耳光或罰跪等,對她也沒好口氣。
她因工作關係常夜歸,丈夫就嘲諷她「是不是找男人」,叫她不要太神氣,「不要被我抓到。」酒後動輒動粗,一年多前就和她分房,還上網找援交妹,事後故意讓她知道,故意氣她。許姓婦人表示,多次向丈夫保證做賢妻良母,既未出軌,也不在乎丈夫擺地攤,希望維持家庭和樂,但都未獲善意回應;林姓男子作風不改,她認為無法和他共同生活,訴請離婚和爭取孩子監護權。
桃園地院法官委託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兩個不滿八歲的孩子都說:「爸爸是壞人。」社工員查出林姓男子失業後開始虐待妻兒,孩子被打後晚上大哭,甚至睡夢中驚醒,由祖母帶到寺廟收驚。後來由母親帶往兒童心智科治療,才逐漸平息情緒。法官認定林姓男子對妻兒都有家暴行為,不利孩子成長,判准離婚和剝奪他的監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