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想離婚真的很可恥嗎?應該不盡然吧!
至少我個人可不這麼認為,當然也不是每個人的想法都跟我一樣。
離婚或許是一個嶄新生活的開始
一直死守著不幸福的婚姻也未必是件好事。
某些人對於離過婚的男男女女,總是會用一種歧視的眼光來看對方。
我非常討厭這樣的人,離婚不是罪過。
誰會不想好好的保有自己的婚姻呢?
有很多的婚姻問題,不是你想怎樣就可以怎樣的
也不是單方面就可以解決的,是要靠雙方的溝通
所以我一再的強調,婚姻過程中溝通是很重要的管道,不管溝通的結論如何?
再者離婚的人,身邊若有小孩的話
想要再找第二春再婚對某些人來說: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了
孩子其實是無辜的,他們無權選擇自己的父母
我很替這些人抱不平,難道離婚加上孩子,就可以剝奪他她追求幸福的權利嗎?
倘若真是這樣的話,那對那些離過婚的女人來說: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難不成離婚又有小孩的女人就該被判死刑嗎?就罪該萬死嗎?
我說啊!得了吧!你妳們這些只會假裝自命清高的人,眼睛總是長在頭上的人
只不過是你(妳)們的運氣比他們好一點罷了,到現在還依然保有幸福美滿的婚姻。
請別再用那種歧視離婚男女的眼光,剝奪他們追求幸福的權利。
離婚其實並不可恥,有孩子更不是一種罪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