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家暴的導火線以感情不睦、疑似外遇等感情因素最多,加害者的家暴手法則以直接毆打、重摔居多。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發現,在家暴因素方面,以感情因素導致家暴案件最多,包括感情不睦、疑似外遇、口角等等,這類家暴因素占所有因素的百分之三一點四九,顯示家暴的家庭間成員感情不睦、缺乏溝通習慣與技巧常導致家暴的發生;不良行為所導致的家暴則占百分之二四點三九,包括酗酒、賭博、吸毒等;金錢因素,包含經濟、欠債、財產糾紛等所導致的家暴事件則占百分之十五點三,顯示不良行為、金錢糾紛也常成為家暴的間接促發因素。
另外,子女因素引發的家暴事件也占百分之七點一,包括不當管教造成子女傷亡、離婚夫妻為爭取子女監護權而暴力相向;再者,工作因素,如失業、工作不順等所造成家暴亦占百分之五點七六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