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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電子新貴E-MAIL外遇示愛 曝露姦情法官求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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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竹科上班的工程師透過電子郵件和同在園區工作的女工程師,也就是外遇對象表達婚外情愛意,被妻子發現外遇姦情之後,寫下婚外情悔過書,新竹地方法院檢方根據這二項外遇通姦證據,認定外遇姦情屬實,對發生外遇婚外情的男女主角分別提起公訴,具體求刑7個月。
 
電子郵件網路外遇傳情,婚外情因此曝光,新竹一名竹科工程師外遇被妻子發現婚外情,寫下外遇悔過書,加上電子郵件的外遇情書內容確認外遇姦情,被檢方依照外遇通姦罪,提起公訴,求刑7個月。新竹地檢暑主任檢察官蔡添源:「外遇通姦的人沒有到庭,所以認定說他們外遇通姦的犯罪態度不良,從重量刑要求判中度以上之刑,就是求刑7個月。」
 
五封電子郵件婚外情情意綿綿,內容提到好想抱著你,聽你的心跳,我們能再有baby機會不多,因為都年過3、40,妳願意為我保有小孩嗎?以及生產要到美國去等話題,就是這幾句話,被檢方認定外遇通姦屬實。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添源:「在E-MAIL內容裡面有提到外遇的這個小孩要留下,而且要100%的愛他,認定這兩個人外遇有通姦婚外情,而且有婚外情懷孕的事實。」
 
檢方表示,男子坦承和外遇對象發生婚外情性關係,依照刑法239條,通姦罪本刑1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外遇當事人毫無悔意,外遇的對象屢次傳喚無故不到,藐視法律,檢方才會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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